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电梯更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LH2022145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电梯更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本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采购需求:安装办公楼新电梯、电梯井道圈梁改造、机房拆卸部件处理、机房美化、五方通话、原大理石厅门防护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在9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全部安装内容,并经当地质检部门检验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需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及相关登记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2952194391@qq.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扫描件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二维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供应商需在1个工作日内缴纳磋商文件费并发送缴纳成功截图至2952194391@qq.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磋商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售价:每本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2年4月15日9点30分前递交至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开标厅,逾期不予接收

按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地来(返)邕人员管理的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8:00。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2022年4月15日9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1号开标厅),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准时进行。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一日前送达。

3.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响应文件邮寄包裹时,将接收过程的情况拍照录像留存,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邓彩云;联系电话:1567731925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百色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baise/)、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chengjian.com/index.aspx)。

2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年4159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3.关于磋商及最终报价的有关要求:

1)磋商小组会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参加磋商、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当按格式提前准备好最终报价表并签字或加盖公章,一旦磋商小组通知进行最后报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递交最终报价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磋商会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磋商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磋商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磋商会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并监督,完成磋商会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市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城龙路4号

联系方式:连国华0776-5828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8677183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宏声

电 话:18677183636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