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舒一珉,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027190106;

持证人:黄爱梅,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027190121;

持证人:陆联军,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027190110;

持证人:申书余,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02719010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