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税务证件公告

合税 20221

根据《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下列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其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具体名单和证件见“失效税务证件清单”)。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浦县税务局

202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