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

法制科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财产和行为税科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科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科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税收经济分析科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承担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

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本系统预决算、基建理、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督察内审科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

考核考评科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党建工作科。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

机关党委。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老干部科。负责老干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