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建设西路34号,邮编:536017,电话:0779-8602735,传真:0779-860273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为目标,加强对税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健全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把税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网站建设和管理。 本年度本单位共处罚62条,不予处罚80条;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执行情况,本年度本单位受理申请567件,不予受理0件;准予行政许可567件,不予行政许可0件;延期办结0件,逾期办结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流程,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坚持先审核后发布,由各股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确保真实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广西税务网北海税务局子网”和“信用北海”网站,“信用北海”网站每月发布信息动态1条以上。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同时,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的时限规定。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制度、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收集、了解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各股室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加强,应进一步增强科室间协调配合,切实重视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缺乏全面性,对于一些公开事项表述不够精细,内容不够明确,标准不够细致,需要进一步提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改进情况。一是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做好信息审核监控。明确发布前信息公开属性、公开类别的选择,统一信息分类口径;加强发布时内容审核,准确把握政策文件精神;做好发布后文件归档留存。三是加强培训学习充分认识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