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这一科学理论的强大真理力量和磅礴实践伟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化解各类矛盾、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利用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APP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学习中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抓。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研究依法治税等重大问题,完善机制建设。加强党建工作统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基层支部进街乡、进企业,大力开展实地走访调研。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立足主责主业,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建立税源分级分类台账,持续开展重点税源监控,实时跟进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统筹调度,畅通沟通渠道,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快速高效组收工作格局。
(二)着力建设“枫桥式”税务所,落实优惠政策不放松
1.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序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多渠道加强税费政策宣传。以“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有序推进便民办税举措。以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拓展广播、电视、网络、传统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办税大厅打造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纳税服务前沿阵地,以税务新“枫”为百姓送去触手可及的民生“温暖”。充分调动人力和资源平台,运用宣传手册、官方网站、税企微信群、纳税人学堂“周三见”、税务干部实地走访、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确保优惠政策“减、免、降、缓、退、抵”执行到位,不打折扣,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其中重点加强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通过“一对一”辅导和群发短信等多种方式,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2.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切实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实地走访收集问题建议、对账解决销号,打通优惠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控,密切关注、仔细核实、及时处理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困难,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做到强化重点税源监管,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并及做时好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做到定期督察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按职责明确分工和责任主体,责任具体到人到岗。要求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真正做到转作风、提效率、强落实。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发挥核心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遵守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坚持上会讨论,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完善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法治理论指导和论证,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税收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细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促进税务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二是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材料、电子数据和音像视频等形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场景,监督约束征纳双方行为,使税收执法更规范,更透明,更公平。三是规范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审核流程,依托金三系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严格规范公正公平执法。严格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综合考虑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对统一,对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提高税法遵从度、减少征纳矛盾、缓解征纳关系有积极意义。
(三)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工作要求。要求税源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柔性执法,宽严相济,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有效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大幅度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积极组织相关案件协调会,切实将纳税人税收法律救济权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23年,发生以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二)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措施,不断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认真落实重大突发事项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规范保密管理,定期对各部门内网机器开展专项检查。统筹协助总局、市局做好舆情风险防范,加强与区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协作,做到精密监测、精准研判、精当处置。加大信访沟通化解力度,突出责任落实、源头防控和问题导向。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压实内控风险防范责任,积极对接上级督察检查,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尤其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过程中,对应享未享和超范围享受有关风险问题应对上,深入了解退税减税各项政策。作到政策学习传达、工作谋划部署、风险疑点防控等关键环节,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立说立改、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员身在“一线”的特点,重点对税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流程操作不规范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督,确保政令畅通、责任落实。
(二)持续强化督察内审
1.强化内控和执法监督。高度重视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增值税发票内部快反和重点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做好各项巡查、督察和审计工作,督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扎实开展减税降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和日常督察,强化“两权”运行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好执法过错调查核实、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构建“全面覆盖、全链防控、全员有责”的内控监督体系。
2.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精准公开、贴心服务”为主题,着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工作统筹,利用数据集成化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标准,减少“双公示”信息公示不规范以及“重复报、多头报”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监督强化问责纠错机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推动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做好法治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点节点开展具有税务特色的宣传,丰富形式、创新举措,组织学习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氛围。同时将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在执法实践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
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全面依法治税的深入推进以及税收征管业务的日益专业化、复杂化,我们的工作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例如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亟需更新,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水平亟需提高,税收专业人才的数量亟需扩充等。此外,随着纳税人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工作不仅要面临着来自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更要广泛地接受来自社会各界以及纳税人的监督,这一趋势也对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九、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北海市铁山港区税务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巩固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落准落稳落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三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设税收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四是强化税务执法监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一案双查”制度,使严格的执法监督真正发挥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把税收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