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报告

 

一、法治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疫情大考中,北海市税务系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和北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局,主动担当履职,锐意克难攻坚,有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在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良好成效。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原则,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以税收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北海市税务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有序有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党支部会议、研讨班等形式,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紧密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科学研判税源情况,大力挖潜抓实税收征管,2020年全年组织市政府口径税收收入157.03亿元,完成了自治区目标任务100.03%,剔除北海炼化和房地产行业税源影响外,其他税收全年同比增长5.3%。征收各项社保非税收入40.56亿元,其中征收社保费34.49亿元;各项非税收入6.07亿元,为北海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税务支撑。同时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推动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在北海落地见效,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6.72亿元,落实其他常规政策性减免税费36.03亿元,为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8.2亿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通过的,一律不得核稿送签。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审查,注重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防范制度性侵权现象。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防止文件制定部门化倾向,做到文件制定的措施之间相互协调,有关措施与工作规范、征管系统及时衔接。

2.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和动态管理。一是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及时调整出现政策冲突、不适应实际情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所调整对象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三是先后对北海市税务系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精神等规定不符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份规范性文件并在办税大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3.加强地方涉税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积极参与地方涉税立法工作,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进行及时、全面的审查,对有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20年,北海市税务局办理涉税来文136件,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保证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将北海市税务系统发展规划、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通过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必要时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注重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公正。一是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北海市税务系统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审核、发布信息共27511条;建立约谈(询问室)7间,配备执法记录仪80台,按要求开展执法音像记录475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含稽查局审理和重案审理案件)123项。

3.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持续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北海市税务系统权力和责任清单,已于7月20日向社会公示

4.建立北海市税务司法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协作机制。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北海市税务司法协作机制,规范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充分利用司法机关协税护税的职能优势,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同时提高破产处置工作效率,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5.加强联惩联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全年打击涉税违法案件117件,稽查入库2.67亿元;大力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清三查”打财断血,查办涉黑涉税案件11件,涉案金额5.27亿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重点督察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开展情况、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等。2020年,北海市税务局共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项目3个,其中层级督察1个,专项督察2个,涉及1个县(区)税务局,督察发现12个问题,32户次纳税人,涉及税额100.99万元。二是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协调做好全市涉税负面舆情防范、引导和应对,指导各单位(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对负面涉税舆情“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影响最小”。针对首个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建立舆情快速响应机制,同时关注“两会”等重要时间阶段,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对涉及个税汇算清缴相关舆情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做到即时报告、积极引导、迅速化解。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妥善处置涉税舆情预警7次,未出现重大涉税负面舆情。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二是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三是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好涉税投诉举报管理,综合使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民“e”眼)、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和纳税人来电来信等渠道,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2020年,共计接收涉税举报投诉咨询件636件,均已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办结。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履行复议诉讼职能。2020年北海市税务系统各级部门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复议应诉原则,认真履行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是落实税务总局要求,确保复议案件办案力量,要求所有案件至少由2人承办,抽调系统内公职律师参与办理,同时采取组织多部门共同审理、集体讨论研究的办理机制。二是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落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办案场所以及其他装备保障。四是推进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

2.积极主动多元化解纠纷。一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严格遵从《信访条例》、《税务系统信访工作规定》等制度,以群众工作为统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预防与化解相结合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做好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形成完整的信访工作链条。二是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中积极探索依法调解机制,加强征纳双方沟通,妥善解决争议,避免诉累。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双公示”信息管理。按“谁作出,谁负责”“统一归集、分级审核、统一推送、集中公示”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做好“双公示”信息审核工作。2020年,共审核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516条,行政处罚信息172条,未出现逾期审核或审核错误等情况。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一事一申请”原则,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建立申请记录保存备查制度。在答复申请时,既要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又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0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培训。采用岗位培训、专题培训多种方式,构建一般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公职律师法治专题培训、新入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全覆盖的法治培训格局。一是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加强法治学习教育。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4日举办了1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在职在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共计970人参加2020年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考试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二是组织系统内公职律师参加广西税务局举办的律师业务培训班和市律协举办的律师执业纪律和律师业务培训班,不断强化我局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积极组织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加税收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效果。一是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用好线上+线下、纸媒+网络的各类传播媒介,通过无接触、易获取、全覆盖的模式,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复工复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共识;通过精准的政策短信推送、精确的“一对一”企业跟踪和精细的实务操作辅导帮助可享受政策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快享;2020年共推送政策短信25万条,开展精准企业辅导3万余户次,组织视频培训11期。二是做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北海税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文件、操作指引推文、短视频50多条,印制投放各类宣传产品3万多份;分类开展培训辅导,分三批次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人员共计近3千人次开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线培训;及时做好疑难解答,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建个税汇算清缴“小呼中心”,在线解答纳税人汇算清缴疑难问题,期间共处理12366热线转接呼叫254件;解答互动平台纳税人咨询998条。三是做好支持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结合“春风进万企”活动,开展对北海市3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含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开展“一对一”脱贫攻坚税收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市工商联获取全市“万企帮万村”企业名单,并组织各主管税务局根据企业开展帮扶情况,跟踪进行政策辅导。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收法制机构。一是通过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鼓励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措施,储备更多法律人才,并做好法律人才归位工作,进一步配优配强法制机构,为税收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二是合理界定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促进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一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北海市税务系统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支专业素养高、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职律师队伍。二是加强法制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税收法律专业人才在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明确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其在复议诉讼、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一是对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核,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予从事执法活动。二是严抓执法资格考试教育,积极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三是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北海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税工作紧密结合。一是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要求,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均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整体工作平稳有序衔接。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促进税收公平正义。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