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与警方协作成功破获柳州市Y公司偷逃税款案件。经核查,Y公司通过设立两套账目、虚假申报方式,隐匿经营收入共2895万元。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1077万元的处理决定。

  20194月,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称,Y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涉嫌参与涉黑违法犯罪活动,并且Y公司在从事土石方工程、商砼产品供销时存在偷逃税款重大嫌疑。接到线索后,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迅速与柳州市公安机关成立联合办案组,对Y公司立案调查。

  此时张某已被公安机关羁押,Y公司于201810月停止经营,相关的财务资料和银行账户均被查封。面对堆积如山、杂乱无章的企业查封资料,办案人员花费大量时间,细致审查。他们从大量资料中发现,企业2017年度有两套完整的账目核算资料,其中一套与其纳税申报数据相符,另一套则内容迥异,尤其在收入方面差别很大。办案人员据此判定,该企业设置了两套账,而与申报信息不同的这本账,很可能就是真实记录该企业收入的“内账”。

  但此时纸质资料中却没找到该企业2018年度“内账”。办案人员于是询问了该企业财务人员,但企业人员并不配合。

  在此情况下,办案人员决定继续加大对企业已查封电子资料的核查取证力度。在经审批取得企业被查封的13张硬盘设备后,办案人员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利用“取证魔方”技术逐一扫描分析硬盘中的电子信息,并对其中已删除文件进行恢复和筛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人员最终从一个隐秘文件夹中找到了疑似2018年企业“内账”的电子账套。

  在完整获取企业检查年度疑似“内账”后,办案人员对内、外账信息进行了细致比对分析,最终发现该企业是以发货单作为依据来确认和记录其真实销售收入。为进一步核定企业真实收入,完善证据链,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从堆积如山的企业原始凭证中,整理出检查涉及年度的6万多页发货单,经过逐一核实统计,并将其与企业申报信息、银行核查数据进行比对,最终确认了企业通过设置“账外账”,隐匿销售收入2895万元的违法事实。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