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是地方经济的“压舱石”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力量。近年来,扶绥县税务局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立足服务工业研发、生产、出口各环节,借助税收杠杆作用激发工业经济活力,护航地方“龙头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入选“2021年第一批广西工业龙头企业”的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销售P.O42.5、P.C32.5级水泥和商品熟料为主营业务的制造业企业。作为区、市、县三级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企业目前年产值约1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700多个,产品主要销往崇左、南宁、北部湾、梧州、贵港等区域,被广泛使用在广西区内各类重点工程上,已成为当地工业支柱产业之一。

一直以来,水泥生产企业被认为是碳排放的“大户”,推进水泥行业节能降碳,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始终以‘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生活更美好’为责任使命,以‘为人类创造未来的生活空间’为经营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贺先生说。

近年来,在环境保护政策约束和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的绿色税制激励下,公司先后投资1068.27万元,对企业环保设备、节能节水设备进行改造优化,工业废渣实行再利用、节能降耗,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污水“零排放”。

“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优化操作流程,公司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效果。同时,在税务部门的悉心辅导下,我们也享受到了一系列的税费优惠。”公司财务负责人贺先生介绍,2021年—2023年,企业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环保税等多项税费优惠政策,累计获得政策红利超6000万元。

下一步,扶绥县税务局将继续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跟踪问效,针对龙头企业涉税需求开展“个性化”“精细化”问需问计,助企应享尽享税收优惠红利,以“真金白银”支持制造业向“新”向“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