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稽查局农洪波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农洪波,税务检查证号:桂税稽4514240101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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