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新县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结合税收主责主业,强化工作意识,积极转变作风,改进方式方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大新县税务局按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的要求和工作权限,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及时发布行政执法信息、政策解读、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其中,领导简历6条,行政执法信息389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和公开程序,从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工作原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动态调整等方面全面规范了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本着“高效、快捷、便民”原则,结合大新县税务局实际,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流程,梳理编制依申请公开涉税服务事项目录、办理指南、查询方式、监督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步骤、流程图等确保大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大新县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严格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抓好保密审查事项,对外网发布公开的,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要求,做好审查和发布的归档管理,做到事后可追溯追责。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填写《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按程序报批后公开。加强舆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专岗,紧盯舆情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应对、整改

(四)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税务网站建设。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部署指导完成县级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工作,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格式,集中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互联网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申请人可在线提出申请、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在线查询结果等,较好保障了申请人的正当权益。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严格、导致公开不应公开信息的,给予扣分处理,对公开不及时、长期不更新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公开统涉税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对照大新县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情况月报开展整改,不断提高公开电话的接听率和回复准确率,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各项服务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公众参与力度不够。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按照大新县委县政府和崇左市税务局有关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机关2022年度的情况,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angxi.chinatax.gov.cn/chongzuo/xxgk_15621/xjxxgk_19130/dxx_20758/zfxxgkzn_16524/,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其他了解事项,请联系大新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富康路65号,邮编:532300,电话:0771-3622004,传真:0771-3621216)。

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

2023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