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扶绥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税,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2年,扶绥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围绕扶绥县委、县政府“明形势、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和“提速增量、晋位争先”的年度目标,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坚决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市场主体纾困赋能,助力稳定经济大盘。聚焦“抓好党务,带好队伍,干好税务”在确保政治理论常态化学习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深化党支部建设“六个一体化”工作法,促进党建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在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扶绥税收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情况

1.统筹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守“不征过头税费”的底线,进一步加强税费收入监测、分析、调度,特别是加强对制糖、水泥、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东门南华糖业公司、海螺水泥、南国铜业等重点企业,南崇高铁等重大项目的监和服务,防止税费收入大起大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改善升级税费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开展“微课堂”、师资授课、税收宣传月、税收普法“六进”等活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攻坚克难,不断提高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联合涉税专业务服务机构,组建“税收志愿团队”,每月征期选派2-3名志愿者进驻办税服务厅,协同税务人员开展征期申报辅导、自助办税指引、政策咨询解答等工作,缓解窗口压力,促进办税体验提速增效。

3.落实2022年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申请即办、快速审核、高效退税”为工作准则,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留抵退税审核团队促进留抵退税工作平稳、高效、有序开展为纳税人办理退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六税两费”减免“扩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等税收政策。

4.落实“税费统管”机制,扎实做好社保非税工作。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整合部门资源,加强信息共享,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与城乡“两险”缴费信息互联互通,将补贴发放与批扣缴费“一卡通行、一卡通办”。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在全市率先推出社保缴费便利化措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设置“扶绥县社(医)保费征缴服务专区”服务窗口,实现“一条龙”办理缴费登记,信息变更和缴费开票业务,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城乡居民缴费登记、信息变更由3个工作日缩减至15分钟办结,缴费开票环节由1个工作日缩减至10分钟内办结。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情况

1.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做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复核分析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的复盘复核工作;对矿石行业开展监管承接开发《扶绥县矿石行业监管和税收共治平台》系统,全县15个采石矿点唯一通道跟踪矿石出货情况。对成品油行业开展监控深入企业进行纳税服务和宣传辅导推广采集系统

2.规范木材行业管理。对不符合适用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予以中止,并对不符合使用收购发票的企业取消了收购发票使用资格,有效净化了辖区内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环境。

3.组建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服务工作专班。重点聚焦“信息链、管理链、资金链、服务链”四个重点,抓住“登记、管理、风险、反馈”四个环节,狠抓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服务。通过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各管理分局核实等,完成项目税收智能管理系统信息补录,信息补录率100%,为项目税收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4.应对涉税风险组织业务骨干对上级下发的疑点和风险任务进行分析应对,应对完成率100%,按时完成复核率100%。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根据全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扶绥税务工作制定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重要人事任免实施办法、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修订党议事规则。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党组议事中的充分酝酿、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权力公开等环节予以规范。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台账,对各项决策落实全程进行跟踪问效。按季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研究部署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并组织好会前学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序落实“三项制度”。在税务门户网站等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进一步细化办税指南等办税信息,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按规定发布、撤销和更新。确保群众可查询、可监督,增强了行政执法透明度,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公信力。认真执行扶绥县税务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税收执法全过程、固定执法证据、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当事人及税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界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2.细化监督主体规范执法行为。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标准。将创建标准化为依法行政工作标准,由法制部门牵头细化推行依法行政的共性指标,其他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细化具体标准。运用好各类监控系统,实施过程控制和动态监控。健全绩效结果运用,强化督察落实,充分实施好绩效结果督察。通过督察,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引导和规范局内各单位执法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分清执法过错与一般工作失误,对于过错行为,依规予以追究。

3.发挥内控平台作用防范执法风险。通过抓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实时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规范税收管理,防范执法风险建立健全兼职监察员制度,切实纠正行政执法中的偏差和不规范行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1.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扶绥县税务局在依法行使税务工作职权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县局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按职责分工设置业务组、技术组、保障组、综合组等应急小组。经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在上级税务机关的领导下,构建扶绥县税务局切实实际的涉税特别是办税服务突发事件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应事件的能力,应急处置预案涉及税收业务、信息网络、公共安全、事故灾害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紧急事件。

2.持续优化办税服务举措缓解窗口压力。持续落实办税服务厅预约服务首问责任制度、领导值班制度延时服务制度适时启动和应对大征期工作的各种繁杂工作和各项临时紧急及应急预案。通过组建“税收志愿团队”县局领导和中层干部驻点跟班、现场导税服务等方式,引导排队叫号和纳税人涉税资料预审、辅导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机办理业务等措施,提高办税效率缓解窗口压力,切实防范纳税服务风险。

3.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由党委纪检组对办公室、征管、财务、第一税务分局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谈话。各责任部门自觉梳理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办公用品、车辆、票款安全等问题隐患。党委纪检组与办公室组成工作组,重点对办税服务大厅、办公大楼、职工住宿区、食堂、房屋、电梯、车辆、水电、消防、疫情防控、防汛备汛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情况

注重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涉税纠纷、纳税人投诉、信访等监管机制,设置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掌握税收执法一线存在的税务行政争议,分析研判潜在的矛盾纠纷点,思考探索化解争议的有效方法,在力争从源头上杜绝行政争议事项发生2022年扶绥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梳理编制依申请公开等涉税服务事项目录、办理指南、查询方式、监督方式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步骤、流程图等,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2.规范政府信息审查公开。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抓好保密审查等事项,对外网发布公开的,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要求,做好审查和发布的归档管理,做到事后可追溯追责。

3.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按照上级局统一部署,在广西税务网站自治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级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政策信息等,全年在广西税务门户网站发布基层公告13件,在扶绥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通知11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情况

1.推广“一体式”应用政策落实风险分析管理模式。依托“一体式网格化服务与管理”平台,对“提醒类事项”的“应享未享”、“异常享受”、“内控管理”等三种类型,其中对应享未享疑点清册增加先推送提醒信息给纳税人环节,提高政策落实的及时性,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增加“特定原因信息清册”,避免同一事项多次推送;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任务反馈,明确各反馈口径及逻辑关系,增强反馈可操作性、过程监控性。

2.推进社保医保税务一区通办。聚焦缴费人“多头跑”、“反复问”的堵点难点问题,建立与社保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召开多方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统筹调配资源,研究解决信息数据传输,设备设置等问题,推进社保医保税务一区通办。实现了缴费人社保从信息登记、基数核定、问题解决、缴费退费受理一厅通办一次办结。

3.落实“信用帮培植”计划。通过分析各项指标扣分情况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充分利企交流群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和修复的意义、范围、方式和激励措施并宣传活动中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联合银行等部门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活动,扶企业促征信,稳增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扶持纳税信用优良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认真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对全县范围内符合本次评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情况

进一步明确县局党委班子领导税收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目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季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配备法律专业的干部负责税收法制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细化推行依法行政的共性指标健全绩效结果运用

落实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形成“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法制股牵头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税收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分工实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干部的执法用法水平有待再提升,与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及纳税人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能力不强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税法法治宣传的手段有待改进,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做得不够,宣传渗透力不强,时效性、针对性有待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扶绥县税务局将进一步严格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服务、强化执法监督、改进宣传手段,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2023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税收工作实践,树牢税收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在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引领之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破解税收发展难题,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税收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二)强化税费收入抓实主责主业坚持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不动摇,严守依法治税底线,严格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确保收入质量经得起检验。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和预测,加大专项检查、风险评估等执法力度,在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实现优管促收、堵漏增收。强化税源控管分析,进一步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切实加大税收分析的力度和深度,加强对一次性税源和突发性税源的摸排和管控,提高对税收增减变化趋势的驾驭能力,为组织收入工作决策提供准确的现实依据。

(三)优化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透明。推进和完善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和首违不罚的实施。坚持依法决策,优化法治考核制度,明确各个股室的依法治税工作和考核内容,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开展。

(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发挥税务内控平台作用,强化行政监督,防范系统风险,服务税收大局,促进治税管队。通过抓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实时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规范税收管理,防范执法风险建立健全兼职监察员制度,切实纠正行政执法中的偏差和不规范行为。

)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税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