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进程,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税收法治工作,龙州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主线,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固定党日+”活动以及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从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出发,把握核心要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涉税服务,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凝心聚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探索分级分类改革,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推行机构扁平化管理,缓解人力资源不足矛盾。建立“1+4”工作制度优化机构设置,减少管理层级,归并职能交叉事项。推进机构扁平化管理:将纳税服务股下沉第一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股下沉第二税务分局,税源管理股下沉龙州税务分局,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实征管一线力量,重构征管业务流程,建立配套的岗责体系和岗位职责。二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强化收入目标管理,掌握税源发展动态,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统筹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组织区政府考核口径收入42559万元,同口径同比增收2918万元,同比增长7.36%。代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683万元;各项非税收入合计3026万元;代收工会经费收入716万元。三是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利用税收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信息提醒,通过政策红利的精准释放。四是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原则,推行龙州县税务局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厘清权责。龙州县税务局设置了权责事项共143项,其中,行政征收72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处罚34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8项以及其他事项10项,同时,各税务分局依据工作职能编制职权范围内的权责事项清单。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上级已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办理,对已经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后续管理的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2021年,龙州县级税务局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主要有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共审批了260户次,均已按规定在自治区税务局官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人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文件要求,对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累计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制427件。进一步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扩大税费缴纳综合申报范围,压缩纳税次数。自2021年6月1日通过整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表,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8月1日已实现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合并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2021年10月推行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预缴)“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当前已将年纳税次数压缩至3次。四是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与成本。目前企业开办环节已实现了“一站式”服务。龙州县税务局均已派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市场监管、税务、刻章企业同时在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办理业务,同时优化了办税流程。新办纳税人依申请领用发票时,税务窗口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与发票票种核定环节合并办理,且实名制采集已实现线上采集和线下采集,切实节约办税时间。同时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成本,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2021年,我县已向企业免费发放税务UKey642个。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经梳理本局制定的各项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收征收管理各项规定,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和备案审查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认真研究清理口径,确定清理范围,结合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底册和历次清理结果,对修改或废止失效的文件按清理流程进行清理,形成文件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龙州县税务局无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2.提高公众参与度。在更新龙州县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格调整过程中,通过召开评审会、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及建议,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制定发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按照制定的《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操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操作实施细则》等,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作出决策,切实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与依法决策。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并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对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在正式实行前通过征求税务干部意见后报局党委研究确定,真正做到充分尊重广大税务干部意见、尊重征管客观实际需要,避免主观臆断、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使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后能切实提高征管效能,改进税务工作,提升税务形象。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明确了本级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每月按时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进行税收执法考评,对执法过错行为予以责任追究。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龙州县税务局参加全国执法资格考试人数为7人,有6人通过了考试,通过率为85.72%,同时,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更新执法人员清单。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2021年,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审核后在自治区税务局官网上公示涉税事项信息共13046条,其中,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2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260条、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5656条、委托代征信息2条、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6994条、欠税信50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77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5条;通过广西协同共治平台审核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示260条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5条。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税务分局在开展实地核查、文书送达等执法事项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并按照规定对执法记录全过程进行资料归档。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关于明确实施“三项制度”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龙州税发〔2021〕22号),对本级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和音像记录储存方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2021年,暂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四是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做到“执法不随性”,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税务执法方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规范税务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首违不罚”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岗位调动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2021年,对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编制和修订了龙州县税务局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网络安全应急办各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网络安全风险和事件监测,并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开展事件研判定级和应急处置。同时,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应急预警工作,开展值班值守制度,积极配合做好防疫抗疫工作,在抗疫和复工复产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网络安全应急办主任由分管局领导担任,下设若干专项工作组,由对应业务主管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加,对各应用系统或主管事项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开展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纳税诉求渠道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坚持局领导值班制度,畅通纳税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及时了解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确保办税服务厅办税秩序良好。二是向纳税人公开纳税投诉及救济渠道,安排办税服务厅专人专岗值守12366举报投诉电话,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受理、回复和处理,有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2021年,龙州县税务局共接收涉税工单15条,其中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接收11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1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3条。在15条工单中,未开发票违法举报3条,意见建议3条,涉税咨询7条,投诉2条,均能按期处理,处理结果纳税人均无异议。三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及时根据岗位进行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成员,做好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信息维护,定期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全面落实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2021年度,龙州县税务局暂无行政复议事项。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根据岗位进行调整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征纳矛盾,2021年度,龙州县税务局暂无行政应诉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积极配合审计检查与监督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二是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健全“好差评”工作机制,由自助办税区辅导人员积极引导纳税人参与“好差评”评价。2021年,龙州县税务局有效评价数66219次,好评数66219次,好评率为100%,主动评价数32493次,主动评价率为49.07%。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对风险防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强化日常督察,定期对税收执法风险指标进行扫描,根据执法过错预警提示,做好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疑点数据核查,规范行政执法。2021年,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推送的重点风险指标共19条,已按要求进行核查反馈并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做好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内控工作,有效防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内部风险。全年通过内控岗推送专票电子化内控疑点13个,均已按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为100%。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为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一是落实好“五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办文办会的审批流程中设置“五公开”源头认定环节,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公开目录及指南。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的前提下,更新了《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在此基础上做好办税流程、办税事项、涉税法规和纳税服务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有序。四是发挥税务特色平台作用。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理化水平。一是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发挥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主渠道作用,形成以“网上办”为主、线上线下“融合办”为辅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企业办税缴费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二是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网格化”精准服务机制,对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做好发票领用、开具、申报等辅导服务工作,确保试点纳税人正确开具、申报电子专票以及财务核算操作顺利。同时各办税厅设立电子专票辅导专区,为纳税人面对面进行系统操作辅导。2021年,已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网格化服务纳税人86人次。三是通过在线直播方式强化税收宣传,积极转发直播课堂内容,邀请纳税人参加直播课堂学习,提升直播课堂参与度。在税企交流群中推送政策链接及操作指南52条,覆盖纳税人1658人次,并积极回应纳税人需求问题,日均回答问题5条,推送政策短信2条,覆盖220户次纳税人。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领导班子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税收工作中遇到的税收法治问题,使各项决策始终按照法治化程序运作,按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提升能力培训,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按照年度学法计划,领导带头讲法,坚持学法,不断丰富依法行政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素养。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自治区税务局举办的初任培训,强化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税务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基层执法工作较为繁重,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且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加上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对政策理解口径不一致,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未能熟悉掌握,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差、同一事项裁量处罚标准不完全统一,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风险。

(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种类不足。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类别单一,配备数量不足,现有的执法装备未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目前配备的取证装备仅有执法记录仪,暂未配备有其他的取证装备。且由于基层分局人员对执法记录全过程认识不足,在执法过程中仍主要用文字记录或手机拍照记录,且执法记录仪佩戴不便、录像效果不理想,造成了使用率不高。

(三)执法力量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能已划转至税务部门,相对机构改革之前,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业务量迎来大幅度提升,面对快速增长的业务量,税务机关执法人员数量保持总量基本不变,人员紧缺和工作量剧增的矛盾将日渐突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把握纲要精神,推进依法行政。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对标对表《纲要》要求,坚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质量、上台阶。进一步完善并运用县局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督导落实。

(二)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政策落实。始终以落实税费政策为主业,聚力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问题反馈机制,扎实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同时,建立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台账,掌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

(三)聚焦精确执法,深化法治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和深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精确执法”内涵。树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方式,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式税务执法,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法治建设。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将依法治税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推进,以党建引领驱动税收法治建设,着力夯实税收法治工作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实现党建与税收法治同频共振、融合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