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凭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凭祥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税,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21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使之成为凭祥市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崇左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梳理税务部门在依法治税上的工作任务,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税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落实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守底线,坚持依法规范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平稳有序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坚持税费并重,推动税费同征同管,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2021年,凭祥市税务局共组织组织政府考核口径收入52245万元,同比增收2130万元,增长4.3%;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36553万元,同比增加13959万元,增长61.8%;组织非税收入4273万元,办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退库7400万元;入库海关代征进口货物增值税289650万元,同比增加90110万元,增长45.2%。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积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参与百县行业税收“四精”擂台赛,深入推进“四精”建设;大力推进“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新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分级管理,对纳税信用“三连A”的20户企业进行表彰,以“信用培植”助推企业发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和调节分配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抓实抓细确保政策落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1年,凭祥市税务局盯紧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政策享受问题,积极响应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截至目前,已有61户企业享受税费缓缴,实现应享尽享。
3.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做好凭祥市税务局权责清单编制和实施工作。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推进大数据应用。压缩纳税次数,凭祥市2021年分别推行推行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合并申报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合并申报,将年纳税次数压缩至4次;10月在全市推行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预缴)“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将营商环境评价口径年纳税次数压缩至3次。压缩纳税时间,推行信息化办税缴费服务,减少纳税人办税申报时间。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手机、自助办等办税服务,持续优化、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以《广西纳税人办税指南(3.0版)》列明的215项涉税服务事项为基础进行统计,截至目前,通过各种网上办税系统,已基本实现企业所有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根据《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税总发〔2020〕7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的统一部署,于2021年7月1日开始正式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共落实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实施范围。目前已实现近90%涉税优惠政策资料事前备案报送改为留存备查。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办税服务为突破,创新服务手段,完善便利化服务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升服务满意度,“好差评”评价率99.82%,好评率100%。严格落实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预约服务、延迟服务、文明办税、提醒服务等等贴心服务。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做好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税收红利“直达快享”,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以税收宣传月、春雨润苗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以“四精”台帐为手段,扎实推进问计问需工作,通过实地、电话和线上走访2604户,收集诉求48条,按时办结12366、12345工单41条;积极对接走访自贸区企业,帮助解决发票、申报操作、税收政策方面问题;联合工商联组织召开“学史力行,春雨润苗”座谈会暨祥市税务局与商会协会建立党员联络机制启动仪式,向5个商会派驻“春雨润苗”党员服务专员,一对一专员专职对接服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核稿送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审查,注重涉税文件的现实可行性。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的涉税政策的合法性审核,对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持续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二是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持续开展辖区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涉税文件中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内容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决策程序规定。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把凭祥市税务局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法制审核清单制。
2.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内部重大决策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根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通过“广西税收协同共治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执法信息进行审核,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根据执法人员人数比例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建成凭祥市税务局税务约谈(询问)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确定凭祥市税务局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5%。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推动形成职责明确、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行政执法体系。
2.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规范税务执法方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在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的同时,做到宽严相济,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截至12月底,凭祥市税务局共对549件税收违法行为实行不予处罚。
3.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进户执法管理,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进户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对纳税人重复进户执法问题,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两个减负”。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凭祥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崇左市税务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以减少涉税争议为目标,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既维护税法严肃性,又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1年度,凭祥市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发挥平台指标扫描、风险预警、疑点推送、整改追责等功能,有效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2021年全面深入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内控监督,堵塞税费征收漏洞,确保税费安全。截至目前,共核查作废代开发票(普通发票)2666份、红字发票135份、作废税票3949份(含二手房交易)、委托代征作废发票和税票票证20808份、车船税作废税票票证17份、车购税税票票证102份,核查完成率100%;核查上级下发疑点数据23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1人。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积极探索税检协作机制,有效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抵制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执法督察、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反复出现执法违法现象的薄弱环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3.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凭祥市税务局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监督,主动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着力深化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科学确定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治税与带队风险。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及时发布行政执法信息、政策解读、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
6.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落实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相关问题。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今年以来,凭祥市税务局传统办税服务厅向非接触的“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建设环境整洁、宽敞、舒适,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人性化的办税大厅,推出的“智慧学堂”、“云客服中心”和“四精台帐”管理,精准服务,精准送达政策,个性化宣传辅导,“智慧税务”远程和智能服务到位,搭建便民春风的“快速路”,打通了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云客服中心运行以来,线上辅导2300多户次,线上审核业务3800多笔,办税服务效率提升60%以上。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让便民春风真正吹进纳税人心坎上,各项税收政策从纸质落到实处,得到纳税人缴费人的好评。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凭祥市税务局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工作、专题研讨,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注重法治素质的提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分2批4期共217人次,在梧州学院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举办2021年党务(党史)知识教育专题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每月的“固定党日+”活动,结合最新习近平法治精神的重要讲话,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编写《凭祥税务信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精神做为信息的重要内容,方便广大干部职工巩固学习成果。
3.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质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律素质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繁重,法治人才保障不足,目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重大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需加强基层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并针对法制审核内容进行深入的专业培训,提高法制审核的能力。
(二)法治信息化程度滞后。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机制不完备,部门间“信息孤岛”现象客观存在,相关信息未能在部门之间充分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法治素质。一方面根据法治政府对法治队伍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鼓励青年干部报考“三师”并做好相关培训,提升法治队伍业务能力。另一方面注重营造法治税务文化气氛和工作环境,以多种形式开展干部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引导税务干部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
(二)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积极主动推动税务与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畅通共享渠道,拓宽合作渠道,促进部门协作常态化,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优化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精细服务”决策部署,做好做优“四项服务”,结合云客服中心积极推广征纳互动平台,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进厅办税服务体验舒适度,力争在办税服务厅精细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上取得显著成效。
(五)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抓好政策精准落实,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加强对新出台政策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执行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