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天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税收主责主业,强化工作意识,积极转变作风,改进方式方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天等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和公开程序,结合税收主业,强化重点工作的公开,服务好市场主体发展,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信息、政策解读和日常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条,其中行政许可252条,行政处罚1条,领导简介6条动态信息28条,基层公告8条。同时,加强和规范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提高涉税事项在网上公开的普及率,有效提升涉税信息服务质量,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和公开程序,从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工作原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动态调整等方面全面规范了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本着“高效、快捷、便民”原则,结合天等县税务局实际,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流程,梳理编制依申请公开等涉税服务事项目录、办理指南、查询方式、监督方式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步骤、流程图等,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严格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抓好保密审查等事项,对外网发布公开的,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要求,做好审查和发布的归档管理,做到事后可追溯追责。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填写《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按程序报批后公开。加强舆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专岗,紧盯舆情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应对整改。

)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在办税服务大厅设有公告宣传栏、税收宣传资料领取区域、税收宣传板报等,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办税指南和各类税收宣传资料。二是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崇左市税务局的部署指导下,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工作,集中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明确全年重点公开工作和完成时间细化事项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公开涉税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不断提高公开电话的接听率和回复准确率,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各项服务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虽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已渐渐深入人心,但面对具体文件、具体法规事项时,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想公开、不敢公开的心理是日常公开的内容未能规范化。未能及时对各类税费政策的整理公布,政策直达不及时、内容不齐全,公开流程还未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压实政务公开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要全面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程序规范等,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理顺工作职责,落实专岗专职,建立政务公开岗责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畅高效,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作用。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培训教育,对负责网站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和税务工作秘密的培训,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对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和税务工作秘密管理工作的认识、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国家税务总局天等县税务局机关2022年度的情况,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其他了解事项,请联系天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丽路9号,邮编:532800,电话:0771-3521050,传真:0771-352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