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崇左市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税收主责主业,围绕退税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和便民办税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用权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开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立足税收主业,结合重点工作及经济运行形势,围绕纳税人和缴费人期盼,丰富公开形式,强化重点工作的公开,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崇左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通过网站、新媒体、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9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发布公开涉税文件 个,发布解读信息561条;行政处罚类信息29条;政民互动16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同时,统筹指导各县(市、区)税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门户网站管理,提高涉税事项在网上公开的普及率,有效提升涉税信息服务质量,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和公开程序,从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工作原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动态调整等方面全面规范了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本着“高效、快捷、便民”原则,结合崇左市税务局实际,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流程,梳理编制依申请公开等涉税服务事项目录、办理指南、查询方式、监督方式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步骤、流程图等,确保崇左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崇左市税务局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时处理,按期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2项;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受理1条,申请内容已转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转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属于本机关内部工作信息不宜公开内容不予受理1条,已主动联系并向申请人解释不予受理原因。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严格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抓好保密审查等事项,对外网发布公开的,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要求,做好审查和发布的归档管理,做到事后可追溯追责。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填写《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按程序报批后公开。加强舆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专岗,紧盯舆情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应对、整改。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税务网站建设。崇左市税务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部署指导下,完成市、县两级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审核发布工作,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格式,集中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互联网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申请人可在线提出申请、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在线查询结果等,较好保障了申请人的正当权益。
二是强化新媒体建设。强化“崇左税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更新,做到每日一更新,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其中2022年崇左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3550余人,全年推送信息628条,及时发布便民办税信息,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解读,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指引、操作实务等纳税人关注度高的内容,通过视频、动漫、图画、音频等多形式宣传产品让更多网友乐于接受。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对崇左税务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严格、导致公开不应公开信息的,给予扣分处理,对公开不及时、长期不更新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公开全市税务系统涉税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及时编发崇左市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情况月报,不断提高公开电话的接听率和回复准确率,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各项服务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自治区税务局日常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和《条例》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崇左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人员工作不主动,经常需要提醒催促,存在长时间无信息发布或者发布的信息时效性不足。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各基层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公开内容没有紧扣群众需求,没有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存在舆情风险。三是业务水平不高,负责政府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精神领会不深刻,业务流程学习不到位,工作要求把握不精准,存在应公开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全面情形。四是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行审批,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发布内容出现错敏词,存在舆情风险和信息泄密风险。五是人员管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专岗负责,但专责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欠缺经验,未能形成系统地组织实施,无法实现政务公开日常管理运转的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质效。
对照自治区税务局日常检查中指出的问题以及本身存在的薄弱点,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强化意识,提升公开质量。充分认识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牢固树立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的理念,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政策措施的知情权,着力加强税费政策措施解读力度,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着力推进办税缴费服务公开,让纳税人缴费人方便快捷高效办税缴费,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岗位人员相关知识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程序规范等,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理顺工作职责,落实专岗专职,建立政务公开岗责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畅高效,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作用。三是强化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岗位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考核岗位工作成绩,进一步牢牢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对照查摆上年度群众关注度高、期盼度大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结合本系统政务公开要点,完善政务公开绩效指标,加强绩效考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并造成负面影响的,按规定追责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机关2022年度的情况,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angxi.chinatax.gov.cn/chongzuo/,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其他了解事项,请联系崇左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崇左市龙峡山东路2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7835868,传真:0771-796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