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兴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防城港市税务局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普法力度,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东兴市税务局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把法治化建设作为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深刻领会法治政府、法治税务的精神实质,切实加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加强征管不放松,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落实系列税费支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决策部署,推进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快准稳好落实落地。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多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地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全面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提升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强税企合作,与银行、工信、人社、医保等单位联合开展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政策宣传。为不断深化改革,持续完善税费征管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注入更多动力。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发挥我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和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的作用,不断提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质量和依法治税水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二)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信息进行更新、审核、发布。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六、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扎实推进依法治税
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地,定期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等进行公示,一线执法部门做好按要求做好执法过程全记录相关工作,有效推进执法程序的规范化。2024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6户次,行政处罚637户次,不予处罚734户次,其中首违不罚665户次,相关事项已依法公示。
七、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均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合法化。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等各类议事机构作用,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注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减少了执法失误。
八、加强队伍法治建设,夯实依法治税根基
全面加强队伍法治建设。加强各业务条线和税收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动员局内干部勤学业务,组织和鼓励干部参加“比武练兵”。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拓展税务干部能力素质,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夯实依法治税根基。
按照上级部署,组织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部开展执法资格考试的备考工作。制定了东兴市税务局《2024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成立了东兴市税务局执法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帮助考生科学合理地开展学习培训。
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东兴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是税费争议依法调解化解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能力有待增强。
三是重点工作的监督督导有待进一步加强,现金税费征缴风险管理等重点制度落实需要更加严格。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落实好“三项制度”,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继续完善税费争议依法调解化解的机制,增强税费争议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三)继续开展现金税费征缴常态化监督工作,探讨优化相关税费征收流程,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