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自治区税务局和防城港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要点,以绩效指标为风向标,以坚持厉行法制、强化依法治税为主线,从制度和行为、执法和监督多个方面,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和税收法制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委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27”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提交研讨交流发言稿13篇。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精准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我局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抓好减税降费工作作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扛牢政治责任。同时,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并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党委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理出任务清单,明确组织动员、培训辅导、系统保障、核算分析、宣传服务、风险分析应对、问题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责任人和责任时限,做到对标对表,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落实2021年税费优惠政策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方式,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港口区税务局利用“互联网+”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实行优先“网上办、手机办、电话办”,倡导纳税人、缴费人利用电子税务局、微信12366小程序等渠道在家办理纳税申报、税费缴纳、清税注销等业务。并利用广西全区首个县级12366远程呼叫中心第一时间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依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我局党委及时组织干部学习,指导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相关政策,主动与相应职能部门联系获取扶贫捐赠企业名单、疑似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名单,对捐赠企业、返贫对象任职企业进行政策辅导,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通过开展党建共建活动,我局联合建行防城港分行到白沙村开展“聚焦税银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围绕乡村振兴这一重点工作,发挥税务和金融部门优势,为乡村振兴贡献“税银力量”。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我局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大事来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员理论集中学习、党委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局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制度,2021年年度开展专题学习4次,通过学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加强税务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三)完善制度建设和内控措施。从去年7月截止至今,自现金税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通过自查、交叉检查、等各个阶段检查,总核查上级关机关下发的疑点数总共十二批,涉及77张疑点数据表格,自查自纠期间我局对相关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共建立和完善制度4项,以制度规范流程,不断加强内控防风险力度,不断推进工作落实到位,整改到位,不断完善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税收执法机制。一是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执政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完成行政许可公示前数据审核2490条,行政处罚公示前数据审核231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在运行。二是开展行政处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防市税办发〔2021〕20号)的文件要求,对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认真复核,对12户为解除非正常户时进行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首违不罚”;59户纳税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10户纳税人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2021年第6号)执行,均已通知纳税人办理退款事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我局按文件要求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及办公室,并制定发布港口区税务局的“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标准”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事项具体标准”。决策前,应广泛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及办公室,并制定发布港口区税务局的“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标准”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事项具体标准”。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根据“三项制度”文件要求,明确执法机构执法事项清单目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进行大力清理。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局通过电子屏幕,以“非接触性执法”模式,广泛运用宣传服务、说服教育、劝导教育、指导约谈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严格执行自治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最大限度对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推广税务“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执行港口区委区政府新冠疫情应急管理预案,建立港口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24小时微信值班,随时处理突发情况。

(二)健全港口区税务局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港口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24小时微信值班,每天填报统计员工健康情况、接种疫苗情况。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我局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加强与纳税人调解,2021年度我局受理涉税投诉(举报)渠道有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局12366投诉热线、12345政府热线转办、信访局转办、国家税务总局邮箱、港口区税务局对外公开投诉电话、现场受理等渠道,截至目前今年共受理超200件以上各类投诉举报件,均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问题,及时化解纳税人缴费人矛盾纠纷。

(二)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告知纳税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力,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力,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解决涉税矛盾,构筑和谐征纳关系,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对接政管办,及时更新上传涉税公开信息,行政执法和审批事项做到100%上网公开,在税务官网和政府网站同时公布相关涉税公开信息。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

1.不断深化税收改革,构建税收管理新模式,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通过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为一个环节开实现“一个平台,一次登录,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极大的缩短了办税时间且全市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二是企业简易注销实现即时办结,一般纳税人10个工作日完成注销,小规模纳税人5个工作日完成注销。三是不动产业务办事效率实现“三级跳”,与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协调,细化前后台之间的衔接程序,引入房产、不动产查询系统,把审核资料、不动产查询、录入数据和收缴税费的环节统一到一个窗口办理,解决纳税人多次跑的问题。四是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只需通过填写《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就可享受,给交契税的纳税人带来了巨大便利,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五是流程再造,助推存量房交易业务提速,设置不动产税务2+1的模式,形成“一窗受理、内部传递、后台复核、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限时办结内部流传模式,提升办税效率,减少办税成本,有效解决了多头跑多次跑、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六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指标扣分项目的查询、打印服务。七是认真落实“好差评”工作制度,设立专人专岗,实时监控评价情况,及时响应处理差评信息,目前未收到电子税务局评价渠道的差评。

2.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全面铺开:一是在资料报送方面为纳税人减负,严格执行《广西纳税人办税指南(3.0)版》(桂税办发〔2019〕149号),统一规范报送资料,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要求纳税人报送。二是在办理涉税事项方面,简化申报流程,畅通缴税渠道,截止7月19日,已实现退税电子化,实现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办理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以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提高退税效率。三是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截止11月份,已精准推送政策8个批次,涉及纳税人缴费人15116户次。四是纳税人依申请事项逐步脱离办税服务厅,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我局已实现214项企业涉税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同时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咨询、实名办税、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等领域中的应用。五是打通政务数据共享和政务平台涉税事项办理“最后一公里”,实现涉税事项“一网通办”。目前我局99项涉税事项已经全部移至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一网通办”。六是建立局内政务数据采集合作机制,明确各类政务共享数据,谁负责谁采集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间职责明确,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各类政务数据共享顺畅。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广泛宣传和精准推送引导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QQ、电话等非接触式渠道向纳税人广泛宣传政策;二是优化纳税服务,开通绿色通道,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做好政策咨询解答;三是加强跟踪管理,在政策执行中密切关注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研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四是加大对重点行业的减税降费宣传力度。五是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根据征管5C数据质量指标数据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党委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各党支部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的标准和要求,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载体,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学习,注重原原本本学原文、悟原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研讨有机结合起来,党员提交“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心得体会7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