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站、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相关要求,2023年第四季度,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全区税务系统网站各频道和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相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本季度,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及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等15个频道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结果全部合格。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24个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