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贵港市税务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工作安排,依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党课、主题党日、机关党员微信群“微学习”等载体平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贵港市税务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进一步做实做细税费收入质量。
2.认真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贵港市税务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关于退税减税缓税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后劲。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工作。经清理,贵港市税务系统无不符合规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决策内容、范围、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2.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内部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提交贵港市税务局党委或局长办公会讨论。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规定和要求移送公安涉税案件。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 《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行使。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促进税收遵从。四是严格依照清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根据统一的办事指南,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3.建立税 (费)政策快速响应机制,推动税费政策管理确定规范。成立由法制部门牵头、成员为税费种管理部门的市县两级税费政策快速响应工作小组,对本辖区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涉及多个税费种管理部门或较为复杂的税费政策疑难问题限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及时准确理解政策和执行政策。
2.严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关。一是法制部门立足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重视法律法规适用和执法程序的审核,加强与稽查部门及相关科室的协调,为顺利结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抽调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作用,为法治税务工作服务。
5.建立奖优罚劣的税收信用机制。一是深化“银税互动”合作,2022年,通过“银税互动”共向4425户信用好的企业放款金额共计85.91亿元。二是严格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现跨部门惩戒信息推送、实施、反馈全链条的闭环管理。
6.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一是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积极主动排查风险,开展定期排查和扎口推送,形成“日常+重点”相结合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少数、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层级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是立足督察内审查错纠弊职能,对系统内部贯彻落实重大税收决策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督导。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一方面严格对外发布信息审核把关,规范涉税信息发布内容。二是强化舆情应对,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引领涉税舆论主流观点,维护良好税务形象。
2.妥善开展舆情管理。一是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高预警效率。二是持续完善处理机制,提高涉税舆情管理水平。 2022年,贵港市税务局妥善处置上级监控下发的舆情2起。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在处理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依法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申请渠道。
2.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将党内监督责任具体化、履职措施量化细化。二是及时回复办理政协、人大涉税提案。三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做好涉税咨询、投诉有关工作。 2022年,共处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派工单370件,办结贵港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派工单1291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2年,共发布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办税操作指引等各类信息1000余条。二是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向信用中国 (贵港)网站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信息。 2022年,全市共审核发布行政许可信息5867条,行政处罚信息855条。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推行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十一税合一”合并申报,办税次数和办税时间大大减少。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缴费服务窗口的办件数量同比大幅度减少,办税服务厅人员拥挤、排长队的问题有效解决。三是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委对法治税务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下一步的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
2.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新增公职律师3名,公职律师逐步成长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
3.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第一季度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贵港市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将行政复议、首违不罚、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资格考试管理等列入绩效考评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 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贵港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贵港法治税务建设水平。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领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往细处做、实处落、深处走,不断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工作水平。
(二)聚焦税收主业,做好税费征收和服务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强化“税费皆重”理念,加快推进社保费和非税征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二是聚焦科技创新、绿色发展、高水平开放等战略部署,持续在减税费、优服务、解难题上出实招、求实效。三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三)全面提升依法治税能力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裁量基准、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权的行使。
(四)筑牢基础,健全税务监管体系
积极推动“以数治税”,加快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强涉税数据共享,整合内外数据,推动与自然资源、住建、海事和船检等协同监管,夯实税种管理数据基础。
(五)加强队伍管理,全面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素养
加强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开展日常性、互补性及专业性的法制培训,培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补充法治队伍新鲜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