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办公时间、地点、投诉渠道等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在港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30条;公开文件1份;未制定有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未制定有向社会征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方案意见等相关信息;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处理意见。
1.关于政策法规内容公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在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地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新出台的减税降负政策措施等内容共200多条,并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部分办税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对社会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进行了正确引导。
2.关于政策落实情况公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及时主动公开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在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情况,明确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时公布阶段成果和后续举措。主动运用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科学评估纳税服务和政策实施情况,全面评价政策落实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2020年没有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学习了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文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配备政务公开人员,利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教学资源,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增强干部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信息,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口径统一。强化政务公开考评问责,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严格执行《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
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配强工作力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14人。利用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各部门间信息工作流转,提高工作效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网站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在网站发布信息前,按要求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进行审核,并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清晰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准确、迅速获取想获取的政策资讯,结合《条例》与实际需求,及时更新《港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机构主要职责、税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解读等内容按职责划分任务,进行多渠道公开并强化公众监督力度。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 号)《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贵数政发〔2020〕22号)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出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级公开事项3类,具体包含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二级公开事项16项,具体包含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225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175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0 |
22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41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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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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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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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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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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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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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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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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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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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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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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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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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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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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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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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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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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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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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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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按上级部署,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意识、信息获取便捷性、内容形式丰富程度、公开有效性、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将继续把重心放在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政府信息公开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创新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与渠道,有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宣传工作,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手段,拓展新的表现形式提高税收知识宣传力度,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港北税务公信力执行力。三是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增强干部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四是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信息,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口径统一。强化政务公开考评问责,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