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1号,邮编:537100,电话:0775-4385429,传真:0775-4228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领导简介、部门职能等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心的税收政策、相关解读、纳税服务等信息,共发减税降费政策、便民办税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税信息3000余条;配合主办部门做好1件政协提案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并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全面深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提高主动公开内容的便民性和精准度。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政策和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办税服务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途径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情况。四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平台作用,规范涉税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二是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设置办税服务厅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提升服务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考评问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绩效管理考核,督促各部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主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认真采纳合理建议,积极解决存在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22年未收到群众提出的社会评议意见建议,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的存在问题,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内容丰富性、渠道多样性方面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较往年有所提高。但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创新度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还需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增强。

下一步,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切实发挥税收政策效应,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专项培训、学习兴税APP学习,加强对《条例》等文件的研究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效率。三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