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贵港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gang/)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203号,邮编:537100,电话:0775-27725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做好领导简介、机构职能、通知通告、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共发布涉税信息(包括转载信息)900余条。同时,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进行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和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要求,方便申请人依法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未收到申请人前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符合程序、符合要求和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抓好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和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和公示墙等设施,公布国家的税收政策规定、办税指南、服务承诺事项、税收行政收费标准、个体户定税情况、税收业务咨询和检举投诉联系方式、税务处罚事项等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条例》,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地。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等,多渠道了解、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仍有差距、公开发布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承办人的业务水平。二是梳理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