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平南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能够较好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到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有效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平南县税务局认真按照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的要求,及时编制100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栏目进行公开,其中行政许可4项,公共服务96项,列明了办理事项的基本信息、窗口信息、扩展信息、特别程序、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及目录、受理条件、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窗口地址、常见问题等。

二是在平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政策简明回答栏目以及减税降费栏目公开解读最新的税收政策文件、非接触式办税清单等。

三是认真做好税收征管、执法及税收政策内容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个人所得税新政系列公告、社会保险费征管系列公告、文书送达公告、税收新政、优化纳税服务举措、减税降费等信息,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平南县税务局暂未收到社会公众的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办税效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全面梳理税务部门“五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本级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平南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的要求,配合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做好一体化平台和智慧城市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共有10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健全组织管理。2020年,平南县税务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和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县局各股(股)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平南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平南县税务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平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内容,在网站发布信息前,按要求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

三是加强工作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平南县税务局持续抓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完善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排队机、查询机等硬件设备,设立导税岗、税收政策业务咨询岗,并放置各类税收宣传资料供纳税人阅读。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平南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载体,全年两个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384条,其中政策信息类270条,政策解读类22条,工作动态信息92条;公开内容涵盖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宣传动态信息、本局重要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0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7

23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6981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平南县税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公开的形式较少,便民性和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培训力度,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税务政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优化纳税服务。

二是强化检查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力度,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平台进行检查,对链接出现问题、公开不及时、更新次数不达标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持续挖掘拓展新型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及便利群众和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这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调配力量,增加信息量和内容,同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