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小区东南侧税务局,邮编:537121,电话:0775-4722783。
一、工作基本情况
本年度,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覃塘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的途径和办法,加大宣传、培训和落实力度,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营造社会各界满意的税收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根据岗位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维护、更新信息,监督和指导全局公开的信息,组织编制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其它相关事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及时编制和更新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政府信息目录和公开指南。清理、修订、完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同时,不断公开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纳税指南等信息,及时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内容。截至12月31日,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通过覃塘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40条。
(三)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2019年,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办公场所公开、办税服务厅公开、网站公开、“两馆一中心”公开、现场派发宣传资料、电视电台公开、报刊公开等,以上载体均正常运行。同时借助每年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设立税法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纳税人宣传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和纳税需知事项,满足了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并对联网计算机进行了定时清理检查,配置了防毒和杀毒软件,关闭了不必要的应用、服务、端口和链接,限制易被攻击、利用的网站栏目和功能。所有公开内容,均为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规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我局承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由覃塘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考核,具体包括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覃塘区下发的社会评议整改工作方案,做好涉税问题整改工作,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良好,无干部职工受到责任追究。
(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认真做好税收征管、执法及税收政策内容等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覃塘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涉税公告、政策、政务信息等内容,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配合贵港市税务局做好贵港市12345政府热线、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等平台的日常监控,跟踪好覃塘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箱,及时主动回应网友提问,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和反馈。
3.积极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在办税服务厅建立纳税服务值班岗、设置意见建议箱,收集处理和反馈信息。同时,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纳税人需求,进一步增强与纳税人的互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4.推进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全面梳理税务部门“五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本级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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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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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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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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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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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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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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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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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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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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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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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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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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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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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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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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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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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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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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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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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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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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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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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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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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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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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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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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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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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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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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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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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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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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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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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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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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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在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公开的形式、便民性和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内容培训力度,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推进税务政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优化纳税服务;二是要加大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力度,不定期对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平台进行检查,对链接出现问题、公开不及时、更新次数不达标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途径,对信息进行合理分类,多公开政策解读、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