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团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323MADAKQWF6U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桂市税二稽税通〔2026〕43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地址:桂林市象山区西城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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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桂市税二稽税通〔2026〕43号)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