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桂林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兴安税务分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3年第2号

桂林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3257884105815):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税收催报,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注册地,通过直接送达无法向你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兴分限改 〔2022〕 21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及时到我局(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天平路32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兴分限改 〔2022〕 21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兴分限改 〔2022〕 21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兴安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兴分限改 〔2022〕 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兴安税务分局

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