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灌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灌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灌阳县灌阳镇兴灌路22号,邮编:541600,电话:0773-4212198,传真:0773-421252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灌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灌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抓、分管领导专责抓、办公室负责主抓,确定专人专抓的管理办法,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提升公开实效,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灌阳县税务局主动在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4条,及时公开最新税费政策,执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公开了常用查询、政务办事服务、政策法规、申报缴纳、知识库及常用查询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规定,加强学习,完善流程,畅通渠道,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准备工作。2022年,灌阳县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梳理公开事项覆盖内容含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并逐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要素,期间始终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及时更新税收优惠政策、涉税问题查询、最新知识法规、涉税办理流程等内容,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加大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依托桂林市税务局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三是加强税收日常宣传和税收宣传月宣传,切实做好税法普法工作;四是进一步发挥了办税服务厅和基层税务分局信息公开功能,在办税服务厅及各基层分局LED显示屏上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灌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进行绩效考核。通过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灌阳县税务局按照广西税务局、桂林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需进一步优化。

2023年,灌阳县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桂林市税务局和灌阳县委县政府要求,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税收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税收意识和信息公开意识,促进全社会关注税收。三是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建立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微信QQ群等为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适时将最新税收政策、工作动态向群众公布。主动配合地方党政机构,加强交流和信息公开。四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受理渠道,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