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七星区委、区政府及桂林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桂林市七星区税务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健全组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工作保障,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

(二)按照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流程,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如实公开政务信息。

(三)结合日常税收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组织专人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针对信息公开网站的内容格式规范、内容范围、错别字等方面进行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7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04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工作未达到《条例》的要求,未满足公众的需求,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

桂林市七星区税务局将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形式,继续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查,桂林市七星区税务局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