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 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网站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桂林象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安新北路4号,邮编:541002,电话:0773-6756030,传真:0773-36356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严格依照条例规定,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公告栏、电子屏等公开政府信息,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职责分工,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公开保密审查手续,做到“先审查、后公开”。未发生未经审批发布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税务局推进网站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客观、准确、及时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研讨及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技能。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检查、复核,并及时对所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的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实施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和细化。二是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如通过公告栏、座谈会、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方式,使纳税人缴费人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