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永福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在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网站(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福县西滨路87号,邮编:541899,电话:0773-8512393,传真:0773-85114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夯实主动公开的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永福县税务局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编排要求,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及时更新,政策内容准确无误,截至2021年底,永福县税务局累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1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8条,动态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信息18条。2021年,我局共办理0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优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办件工作台账,严格办件流转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2021年度永福县税务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永福县税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未发生不良舆情。

(三)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及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互相配合,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桂林市税务局网站跟政府信息门户网,传递最新政策信息。主动向一中心、两馆报送公开信息,并且对平台管理的工作程序提出进一步要求,加强信息发布流程、舆情应急处置和网站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保密性审查,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规范及要求,严格做好公开审批手续、保密性审查手续。没有发现未经审批发布的情况。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抓好新政策发布等重点大时间节点的舆论引导;优化服务、畅通沟通渠道、完善投诉反馈机制,加强舆情风险防范;建立舆情联络员制度,确保舆情发生第一时间把握发展态势;健全舆情台账制度,详细记载舆情发生时间、内容、来源、传播范围、处置进展、后续发酵情况等,并实行办结销号处理。

三是对舆情的处置始终贯彻“发现立即汇报、快速安排处置、实时监控热度、快速拟定回应内容”的处置工作机制,实行7*24小时舆情监控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通过努力,政务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提高,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宣传工作与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永福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之一,从思想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给信息工作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强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促进信息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信息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福县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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