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要求,现将河池市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布的2018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予以汇总发布(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2018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河池市)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

   2019年8月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