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覃荣华,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6190114;
持证人:覃文婧,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6190132;
持证人:玉 琴,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6190133;
持证人:韦政华,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6190145;
持证人:卢继安,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619014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