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韦清艳,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24;
持证人:李 俏,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230103;
持证人:韦宛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18;
持证人:蓝舒裕,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240103;
持证人:高鹏飞,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30;
持证人:覃福念,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27;
持证人:覃伟清,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28;
持证人:陆 权,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62;
持证人:覃现义,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19;
持证人:覃 森,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40;
持证人:覃锦荣,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13;
持证人:韦韩枫,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01;
持证人:覃红燕,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04;
持证人:韦冠乐,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230102;
持证人:吴黎华,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59;
持证人:谭忠政,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44;
持证人:梁德安,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9190117。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