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都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都安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度,都安县税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各项新规新政策、新规新政策的解读文件、我局制定的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动态共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规范本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相关要求参照修订完善本单位工作规程,明确接到依申请公开后的处理流程和管理链条,为今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制度保障。2021年度都安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都安县税务局工作实际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管理人员,落实专岗专人,清查政府信息管理外包现象,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要求对照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优化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效提升了平台的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和市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分管办公室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1名办公室干部专职负责协调、推进、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评估指出的问题,以及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都安县税务局及时开展政务公开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等相关机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加强网站、新媒体联络员队伍管理,确保责任抗牢、任务落地。

二是完善制度办法。进一步梳理、优化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对发布账号、发布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进行管理。

三是加强对已发布内容的核查巡检。坚持对网站、新媒体上已发布的内容进行定期的巡检机制,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确保信息安全事故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都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屏山南路166号,邮编:530700,电话:0778-5211256,传真:0778- 5221315)。


国家税务总局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