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红河北路167号,邮编:530800,电话:0778-5812161,传真:0778-58256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紧紧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总要求,锚定“三个更加满意”“六大提升工程”,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走稳走好“十四五”开局的第一步。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维护好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做好绩效展示和社会评价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1年,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子栏目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信息34条。另外,在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河池税务微信公众号、各类媒体独立刊播税收工作稿件15篇,综合稿件17篇。切实做好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务动态信息的公开和更新。根据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已经制定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

(二)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审查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流程。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未收到相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息公开不良舆情“零发生”。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内容,做到发布前严格审核,发布后定期核查信息有效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审查,经评估审查后决定予以公开的,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

(四)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有效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专业需求,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河池市税务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更新职责,保障政务公开平台各栏目的内容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同时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推广“广西税务”和“广西税务12366”2个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和“广西税务12366”2个抖音号;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收业务操作指导视频、税费优惠政策、税收公益广告等涉税内容,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

(五)不断加强监督保障

通过政务公开绩效考评问责,不断加强监督保障。严格按照绩效考评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评估指出的问题,以及大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对不按时公开的、内容出现错漏的给予通报批评、绩效扣分。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