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构建和谐税收环境提供了保障。现将我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专门配置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2人,分别由局办公室主任和局办文员担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结合绩效管理考核、保密安全检查、涉税舆情管理等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结合公文拟制,在公文签发单上明确公开属性,进一步完善信息登记、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东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依托东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载体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信息公开,注重信息网络安全检查,保障信息公开网络安全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19年税务系统内部绩效管理工作中,从总局、自治区税务局、河池市税务局到东兰县税务局,均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设置有专项指标,从上至下层层考评。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河池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东兰县税务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和政府服务公开相关工作,并在公开前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及时做好公开工作。2019年东兰县税务局无重点领域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内容,故无须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1、A级别纳税人服务名单

 

 

 

2、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

 

 

 

3、非正常户公告

 

 

 

4、欠税公告

 

 

 

5、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

 

 

 

6、委托代征公告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过于单一,需要进一步多元化,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二是推进信息公开的多多渠道发展,定期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缩短信息审核周期,保证信息的安全有效公开。三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公开程序。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四是畅通公开渠道。持续加强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厅、“两微一端”、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各类税收宣传活动等公开载体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国家税务总局东兰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