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凤山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河池市税务局凤山县委、县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凤山县税务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依法依规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在区局、市局的监督指导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不断拓展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凤山县税务局2021年共公开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14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161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42条和欠税信息28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凤山县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及区局、市局制定的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确保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公开和宣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紧密围绕工作实际,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凤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凤山县税务局子栏目发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在办税服务厅显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网站、微博、QQ等载体,及时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报道税务工作有关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2021年,通过凤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1条,利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报道重大活动开展情况近百条,同时利用税企QQ群实时向纳税人发布各类最新法规政策、通知,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切实履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区局、市局的要求,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明确各部门、各环节负责人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评估指出的问题,2021年,凤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应加强查漏补缺,对流程、职责、内容、维护、管理等各方面持续巩固提升。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凤山县税务局子栏目网站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准确,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和其他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机关2021年度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东鹏路62号,邮编:547600,电话:0778-6812331)。

                                       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