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我局按照金城江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的统一部署,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税收营商环境推动作用、对纳税人缴费人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确保信息透明度和依法行政的总要求,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为总目标,依法依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年税收工作中,贯彻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基本情况
2020年年初以来,我局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为牵头单位。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岗位,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明确相关各单位责任人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高,确保税收工作透明度高,确保人民群众和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度高。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指定办公室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联络员,重点对税收政策特别是今年新出台的防疫税收优惠政策、防疫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通过各项具体规定严格督促落实,有针对性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每条需公开信息得到落实、件件任务有着落、制度管理切实到位,由局党委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执行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河池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包括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等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一是继续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河池市税务局、金城江区委、区政府指定网站栏目板块(2018年7月,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县一级税务机关不再单独设置网站),不断优化网站栏目板块,按时完善更新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和每周工作动态。二是继续做好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工作更新。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并按时按要求向两馆一中心报送主动公开纸质资料。三是继续利用税务平台对外公开信息。利用新的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公开今年以来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等各项税收政策。四是继续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好税收宣传月和政务公开日“两日”活动,通过局党委带队走访、与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重大税收事项和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五是通过电话、短信、税企QQ群、微信群,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受理、解答纳税人咨询,发布具体涉税事项的通知。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河池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加大力度进行税务行政权力公开
按照金城江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局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及每两周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公布我局工作动态,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
2.加大力度进行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在2020年大力落实疫情防控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一年内,我局持续推进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公开公示,同步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具体落实情况。按照金城江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局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持续推进配套政策宣传信息公开。
3.加大力度进行税收征管执法公开
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原则,一方面按照文件规定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监督举报电话、违法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各类各项税收行政执法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收集企业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形式,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向税务机关反映问题和提意见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增进征纳双方沟通和理解促进征纳和谐。此外,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利用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构建多方位制约,监督我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法办事,促进税收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4.加大力度进行纳税服务工作公开
坚持“法治、便民、精简、高效”的原则,通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税收咨询、申报征收、涉税举报、承办时限、收费标准、违规处罚等办税过程中的各项标准和税收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规范文明办税、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积极提供程序、权益、职能性服务,完善首问责任制,接受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监督。
5.加大力度进行税务机关建设公开
继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河池市税务局、金城江区委、区政府网站栏目上主动公开机关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以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和人员信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13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6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511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机构合并后进一步改善提升,取得不错成效,还存在有一些不足。在信息公开标准化流程进一步推进后,需要继续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日常化、规范化、信息化“四化”建设,加强查漏补缺,对流程、职责、内容、维护、管理等各方面持续巩固提升。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子栏目网站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准确,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和其他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