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60号,邮编:547000,电话:0778-229979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据《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紧扣税务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公开栏目包含机构概况、领导简介、联系方式、公开年报、纳税服务、依申请公开、区县信息公开等内容,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全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47条。由我局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除书面申请外,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布依申请公开联系地址、方式等,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成立我局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作用,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条例》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凡公开信息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照规定流程层层审核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合法、公开及时、途径形式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税务系统网站建设,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维护工作。根据《目录》要求,建好网页各公开板块,并做好定期更新工作。此外,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依托公共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纳税人线上学堂、税企微信QQ群、征纳互动平台等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提高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我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严格考核。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定期查缺补漏,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贯彻《条例》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些许不足:一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性需进一步改善。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评估指出的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夯实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一是强化基础性业务培训。利用好学习兴税线上平台和线下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发挥好绩效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优化,严格考核,通过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