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河池市宜州区党委、区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扎实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提出“五个扎实”新要求,作出“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重要题词;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推动领导干部的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二是加强法律专题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每个干部订阅了一本《民法典》,鼓励干部加强学习;举办两场分别以《民法典》《企业破产法》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共有95名税务干部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税务干部对《民法典》的认识,强化对破产企业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整个“宪法宣传周”期间,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紧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结合税务部门实际,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税费法律法规宣传。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税务部门的中心任务,坚持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紧盯实有税源变化,严征细管,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准确把握地方经济和税收发展的形势,找准组织收入的方向和切入点,确保全年税费收入量稳质优。二是加强税源预测、分析报告。在深入调查了解全区税源状况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纳税人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措施,对税收形势进行研判,制作税收收入预测报告,对组织收入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及时了解,把组织收入工作做实做好。三是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大力开展宣传辅导培训工作,抓好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折不扣地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县级税务机关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省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2021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均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有序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2021年开展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和外商投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核实,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此前未制定过相关规范性文件。

大力推行权责清单。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在全面梳理、据实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行政职权、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展现,已完成本局137项及所辖税务分局99项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和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并将权责清单在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为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涉税行政复议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完善法律顾问参与经济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审查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治税中发挥积极作用。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聘请柳州市的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按照合同约定参与处理各项法律事务、履行服务职责。2021年法律顾问共提出法律意见19次,其中:法律事项咨询7次,审查各类合同12份,并指导破产案件处置。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工作规则》《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务会议制度》《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按照议事规则、流程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议事过程专人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时对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事实、情节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规范运行自由裁量权,防止随意执法现象发生,促进执法公正。2021年实施一般程序处罚和简易程序处罚共计352户次。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税务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并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及具体标准。2021年完成1件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法制审核,已发放法律审核意见书至主管税务分局。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将16台执法记录仪分配给各税务分局,加强关键执法环节的执法过程记录工作,同时已完成税务约谈室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3.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组织本局4名新进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复习备考工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为了有效应对办税服务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有序处理各类涉税业务,维护办税服务秩序稳定,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印发有《办税服务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用于在办税服务过程中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正常办税秩序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二是坚持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遵守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节假日期间安排领导与值班人员做好带班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电话及时接听。值班期间,密切关注社情、舆情动态,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办公室及带班领导汇报情况并妥善处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不断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设置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外公布投诉电话、信箱等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贯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2021年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三是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税务行政诉讼应诉规程》等有关要求,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规章制度,通过强化责任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等方面全方位强化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日常监督检查和上级推送疑点等多种渠道,强化日常过错的监控,对各类执法过错疑点指标及时提醒、告知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督导检查整改效果。三是强化重点工作督导。开展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异议申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等专项督导工作。四是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上级督察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主责部门积极落实整改,涉及执法人员责任的,予以责任追究。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税收执法人员确认存在的过错行为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已通过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执法主体及职责、执法人员清单、执法流程、救济渠道、纳税信用等级、定期定额核定情况、权责清单等事项;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每周二进入“广西税务协同共治平台”对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将自动推送到自治区税务局,集中公示于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双公示”模块。2021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7条,行政许可信息679条。三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的宣传栏、告知栏、资料取阅架、自助办税服务区等形式向纳税人公开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资料及纳税服务信息。

3.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公平公正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及时通过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按时间节点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积极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工作,为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提高税法遵从度。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利用税收经济数据助力税收征管。2021年初开展加油站数据实时采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试点工作,对23个加油站进行数据采集。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系统运行平稳。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结合2021年以来开展的“系统”试点工作,按照“源头整治与终端整治”“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探索通过税收精诚共治,依托“以数治税”关联网络,采用“协作、打虚、理链、追根、溯源”的方法,逐步实现涉税风险的可视、可评、可防、可控。二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税收治理数字化转型。三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线上办、自助办”的原则,拓展网上、掌上、自助办税缴费业务范围。优化操作流程和资料报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场所现场办理业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2021年第一季度撰写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向河池市税务局和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通过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领导会前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以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2021年上、下半年已按时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三是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二、工作亮点

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2021年共处理破产案件7件(户),已入库税收债权1件(户),办结1户往年破产案件,已进行注销。主要做法:一是组织涉及破产案件业务人员参加破产法及破产案件涉税风险的业务培训。二是主动向河池市税务局汇报、到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宜州区人民法院汇报,与管理人进行沟通,赢得支持和理解。三是部门深度配合,按职责进行破产案件处置,遇到重大问题召开讨论会,研究解决方法,积极处理好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难题。研究处理发票结存的非正常户破产注销、企业被法院强制执行并破产的债权申报和涉税处理、破产企业滞纳金大于本金的债权申报和涉税处理、企业司法拍卖且破产的债权申报和涉税处理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2021年,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但工作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随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职能的划转,税务机关需要办理的业务事项明显增加,纳税缴费主体呈现多元化特点,税务机关执法任务将更加繁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强化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平、公正。

(二)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抓实主体责任,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三)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把握执法尺度,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完善司法与税务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推进企业破产案件高效解决;狠抓智慧税务管理,在2021年建成成品油数据实时采集系统的基础上,争取再推进2个行业形成数字管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运用,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按照上级安排认真开展各项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完善后续监管;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税务总局执法过错追究相关文件规定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促使执法水平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