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河池市税务局坚持将依法治税工作作为每年的重要工作任务,实施“一把手”工程,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配合,逐级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推进依法行政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相关办法和措施,研究处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充实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如“税收执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等领导工作机构,为依法治税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2、确保任务落实。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下发了《河池市税务局2019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将依法行政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部门,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及时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各县(区)税务局积极参与,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活动,给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全局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工作合力,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3、落实结果运用。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按年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自觉接受监督。对提拔任用的税务干部,任职前开展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河池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主动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依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5项行政审批事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报送资料等要素在政务服务中心“政务软件”、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本局网站(网页)中“行政许可事项和权责清单”模块进行公开,确保纳税人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按“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或者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其中,金城江区税务局紧跟“互联网+”时代新步伐,紧密围绕纳税人需求,大力推广掌上办税客户端的使用,推行“互联网+预填单/二维码办税”,线上预录入行政审批涉税事项表单信息,自动生成办税二维码,快速完成业务办理,促进了征纳双方减负共赢。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三)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1、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等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依照程序开展,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发布解读稿、备案审查各环节逐一落实,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2、及时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共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13份,确认现行有效文件12份,全文失效废止文件1份,有效堵住制度缺陷引发的执法风险。

3、规范性文件评估合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合规性评估工作,确保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并填报税收政策合规性评估统计表(年度)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备案。

(四)法治意识推动民主决策

1、强化民主决策。制定《河池市税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确保决策公正公开、科学准确。

2、科学服务领导决策。立足河池税情实际,准确分析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税源结构变化等情况,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对策措施以及优化税源结构、扩大收入规模的意见建议。

3、强化依法行政。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聘请外部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推行“一局一法律顾问室”工作制度。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涉法文书,提供应对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同时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并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工作保密、集体讨论、请示汇报、档案管理等制度。目前全市税务系统成立有法律顾问室13个,聘请外部专业律师法律顾问24人,聘请内部专业人才法律顾问123人。

(五)着力打造和谐征纳环境

1、认真组织税费收入,税费贡献度不断提升。税收收入方面,我们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开展大数据案头分析精准制导等措施,加强税收治理,加大精准组织收入力度,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2019年,河池市税务系统共组织各种税费收入99.52亿元,其中完成税务总局考核口径税收收入67.11亿元,组织自治区政府考核口径收入64.52亿元,组织市政府考核口径收入65.04亿元,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28.69亿元,组织非税收入3.72亿元。

2、优化服务,便民办税。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改革成效体现到深化“放管服”上来,体现到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来,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反馈最多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以纳税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纳税人需求的收集、响应、问效、反馈机制。以微信、微博、QQ群等互联网工具为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优质、便捷的现代化纳税服务品牌。一是推出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业务骨干坐班”制度等便民服务措施;二是推行“一窗通办”服务,成功实现了“一号通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三是拓展应用“二维码”办税,推行“网上预填单”“房产交易网上受理”,有效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长,实现了纳税服务从“柜上”到“网上”再到“掌上”的转变。

3、优化税收征管效率。抓大不放小,持续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检查工作,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精细度,防范税收流失。全力清缴欠税,要求每个县局单位每月按时清理虚增欠税数据,严格执行欠税确认和欠税公告工作,清旧欠、防新欠。加强各税种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切实打击各类偷逃骗税行为。继续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将工商传递过来的新办“多证合一”和“两证整合”用户资料录入金三系统,尤其是“两证整合”用户的导入,减少漏管风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4、着力加强税收治理。一是加大税收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全市立案检查纳税人79户,组织随机抽查纳税人自查120户,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额2951.8万元。重点加强成品油税收专项整治,共组织77户加油站自查,并分两批次对15户社会加油站开展税收检查,查补税款总额770.45万元;二是加大风险管理防范力度。开展机动车检测及代办服务行业税收风险排查,共对全市16户机动车检测机构及19户代办服务企业实施发票风险和纳税申报风险评估。全年风险应对入库税款1885.7万元、滞纳金363.7万元。共对64家建筑安装、房地产企业和15家规模较大的采石场、涉矿企业开展重点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三是加大税种管理力度。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河池市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申报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按税收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有利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征纳管理和后续管理。

5、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河池市税务局落实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各级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公示的实施步骤、完成时限。河池市税务局本级和各县(区)税务局已分别于10月、11月完成了公示任务,实现公示全覆盖,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促进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奠定了基础。

(六)强化责任和权力运行监督

1、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河池市税务局根据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的有关要求,于年初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细化责任,将执法责任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强化了执法责任追究。组织4个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组对4个单位开展了重点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税务执法文书、事中事后监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个案批复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察。共出具税收执法督察报告4份,下发处理意见书4份,发现问题96个,涉及税款1598.56万元,口头批评教育10人/次,被督察单位均已制定整改措施。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河池市税务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绳,以广大群众和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健全组织协调机制,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合理分类相关信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94篇。同时,河池市税务局按照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交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18篇(条),并公开、免费提供社会各界和群众查询。

(七)畅通复议应诉救济渠道

按照《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规定,继续推进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制度建设,筑牢保障基础,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程序,加强宣传和培训,公正文明执法,2019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1件。

(八)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19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确保每季度安排不少于一次集中学法。今年以来,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组织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试1次,有效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

2、加强依法行政培训。一是组织开展一期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邀请法规业务专家和市局法律顾问对全市税务系统共70多名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及法规部门人员开展依法行政培训;二是组织法规税政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举办的政策法规综合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主要依托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网络平台,将依法行政学习培训纳入河池市税务系统全员培训计划,依托广西公务员教育考试网、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学习契机,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

二、取得成效

近年来,河池市税务局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理念,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抓班子带队伍,抓教育强素质,抓载体求实效,抓管理树形象,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河池市税务局荣获“首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连续4年荣获“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获得市级以上“依法行政示范点”荣誉称号,这是河池市税务局自从2012年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以来,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满堂红”,依法行政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区税务系统前列。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税务局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作品《宪法情 中国梦》获全国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比赛一等奖,公益广告《办税便捷请扫二维码》获第三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比赛优秀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贯彻落实好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执行会前学法等日常学法机制,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全面深化税收改革。继续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认真抓好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推出的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调研工作。

(三)强化税收政策落实。认真落实支持科技研发、创业创新、小微企业、特殊群体、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等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优化税收政策服务和纳税辅导工作,推动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

(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推进税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将权力依据、实施主体、职权范围、工作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告、评估、清理和修改、废止工作,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同步解读制度,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与合规性审查、备案。

(六)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统一全市税务机关日常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的使用。

(七)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法律救济工作,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加强对基层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推动县(区)税务局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发挥复议的纠错功能,探索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发布典型复议指导案例。

(八)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室的基础上,整合顾问队伍,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和难点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处理复杂涉税案件和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方面的积极作用,使法律顾问参与税收法律事务处理成为常态。

(九)加强稽查案件办理。稽查部门做好重大涉税案件审理,提高审理质量;对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稽查部门,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十)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决策执行效果,对决策的形成、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十一)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监督执法人员廉洁行政,促进干部队伍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