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河池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把法治化建设作为推进国家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以扎实的税收工作落实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党委、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点学习内容,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引领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深入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严抓巡察落实整改,推动争创“模范机关”,争做“三个表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2次,推动干部职工增强“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三访”活动,深入推进“一把手走流程”制度,全年全量走访纳税人3.8万户,解决问题2千多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带头讲法治课,领会贯彻法治精神,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将党政机关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和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二)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立足大局服务发展,执法规范性进一步增强。探索实施“纵核+横比+四联”风险分析核查,实现税费“退得快”、政策“落得准”。开展东巴凤3县“问计问需、一起益企”活动,大力支持和服务东巴凤一体化发展。按照“平稳、协调、安全、持续”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为全市经济恢复回稳提供给了财力保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便捷性进一步增强。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银税互动”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实现城乡居民两险缴费“零跑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监管精准性进一步加强。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着力深化税费监管共治,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税收治理效能明显提高。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起草、审查、报备、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力度。积极协助上级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等修订和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决策讨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依法行使决策权力。对涉及纳税人重大权益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税费政策管理等事项,均经过相关审理委员会或者会议集体审核决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共计142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信息按期公示率100%。对税务行政许可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2022年11月1日起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仅一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有关平台统一存储本单位执法音像记录资料,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一户式”集中归档,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完成法制审核69件,经法制审核案件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让税费支持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2022年曝光骗取留抵退税案件1件,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21件。准确把握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政策的适用条件、主体、范围、执行口径、法律依据等,明确“首违不罚”业务规范、业务办理岗责流程、标准化规范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写作规范等事项,让税务执法更文明规范。通过约谈提醒、开展违法教育和税法宣传辅导、签订《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承诺书》等三个举措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切实提高纳税遵从度。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畅通法律救济渠道,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有效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组建河池市及县(区)税务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吸纳公职律师15人,公职律师参与涉税争议咨询5次,推动争议化解4次,把税(费)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
(七)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
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发挥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合力,增强税务干部工作纪律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全市税务系统党委纪检组运用“下沉式、教育式、家访式、谈话式、嵌入式”“五式”监督法,推动监督职能由做实做细向做优做强转变,护航河池税收营商环境和税收法治环境。把深化纪税协作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标签,建立“五化”协作机制,推动纪税协作双向互通、优势互补、协同互助,深入推进“清廉河池税务建设”。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全年税收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确立指导思想,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时限要求等。结合“税收宣传月”“落实八五普法 推进税法宣传”系列活动,推进税法“六进”活动(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宣传辅导超8万户次,推动更多纳税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
(九)强化法治建设人才保障
严格执行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把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作为从事税务行政执法工作的硬性条件,切实帮助新录用公务员扣好学法、执法的“第一粒扣子”。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位列全区第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税务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把学法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干部教育体系,2022年举办及组织参加依法行政培训班2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税务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理念需要进一步迭代升级;二是执法人员存在年龄结构偏大、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需要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三是智慧税务数字化建设还有拓展空间。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创新税收法治建设方式方法,奋力推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河池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贡献更大的税务力量。
(二)充分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聚焦主线、扛牢主责、抓好主业,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做精做优税费分析,大力服务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建设。认真组织税费收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坚持“多措并举”便民办税,“厅线联动”响应诉求,“一体贯通”拓展服务,“纠树共治”融洽征纳,推动税费服务再优化、再升级、再提速。
(三)完善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节、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风控等功能于一身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调解、化解、解决税费争议方面的作用。
(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以提升人员法治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鼓励税务干部报考“三师”,强化实用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
(五)持续拓展“以数治税”维度空间。统筹推进数字化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深化部门协作共治,拓宽部门“数据共享应用超市”,把过去线下数据点对点交换模式变成“点单式”获取数据模式,推进联合治税,提高信息共享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