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星点亮满天星,一枝花唤醒春满园。1980年,原合寨大队果作屯(自然村)村民冲破体制束缚,在全国率先实行村民自治。1982年“村民自治”写入《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为传承《宪法》“村民自治”精神,合寨村建起了村民自治展示馆。

韦焕能如今已是77岁高龄,但仍日复一日、风雨不改地坚持每天敞开展示馆的大门清扫展示馆、迎接参观者,并自己担任讲解员,用自己的行动守护着“村民自治”。

三幅挂在墙上的文件,引起了来参观学习的小朋友的兴趣。“爷爷,什么是村规民约呀?”小朋友问。“村规民约就是咱们合寨村的‘小小宪法’。国有国法,村有村规。”韦焕能说。

回顾1979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春风吹到了合寨村,实行分田到户后,村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调动起来,农业生产得到快速发展,但原有的生产队管理体制也成了“空架子”,管理一涣散,村里村外的问题和矛盾也多了。村民们概括为“六多一少”——赌博闹事多、偷牛盗马多、乱砍滥伐林木多、唱流氓山歌多、放浪荡牛马多、搞封建迷信活动多、管事的人少,甚至形象地说,生活是“吃得饱,睡不安”。

1980年,韦焕能主动召集其他 5个生产队的干部到家里商量,提出“建立新的管理组织和产生新的领导班子,把村里的事情管理好”。合寨大队果作屯(自然村)村民冲破体制束缚,在大樟树下,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韦焕能全票当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这是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率先实行村民自治。

在村主任韦焕能同志的带领下,新村委再次在大樟树下召开群众大会,村干部将拟写的《村规民约》逐条念给村民代表听。村民纷纷在这份来之不易的契约上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便按下鲜红拇指印或盖上印章,并许下庄严承诺,共同遵守村规民约,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40年来,何寨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合寨人以自己的创造和实践,不断探索和丰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如今,村民自治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

合寨村村民自治的方式与时俱进,2012年以来,该村以“党领民办·村民自治”模式开展屯级公共事务管理,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村镇等荣誉。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韦焕能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探索者”。

“人人都讲中国梦,这里是我们合寨的梦,合寨梦连着中国梦。”韦焕能说。

 

大樟树下,村民们坐在一起观看韦焕能老书记领奖。合寨是中国农村的缩影,村民自治是宪法精神的体现。“家很小,国很大,只要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一颗星就能点亮满天星”韦焕能如是说。

 

韦焕能老书记和村民自治的精神是一颗种子,在孩子们心中萌芽、成长,代代传承。在老师的带领下,孩子们朗诵道:“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我们要一棒一棒地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