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广西税务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绿色”“低碳”促进高质量发展,不折不扣落实落细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耕地占用税为重点,以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为辅助的绿色税收政策,实现多税共治、多策组合,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贡献税务力量。

全面准确落实绿色税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广西税务部门采取“线上+线下”“宣讲+答疑”等形式开展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在办税服务厅和基层分局设置减税降费专岗,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等相关事项提供便利,同时推行“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留存备查、即时核准”方式减免税收,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办理业务和享受优惠的便捷度,确保支持环境保护、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低碳产业发展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倾力服务地方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智慧绿色能源体系构建、企业环保设备升级。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桂林考察时强调“要努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广西税务部门牢记嘱托,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桂林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得到迅速发展。据统计,2021年相关企业享受免征环境保护税金比2018年增长了5.5倍。

新能源汽车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广西税务部门通过落实好研发环节加计扣除政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5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及时释放政策红利,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制造成本,平均生产一台新能源汽车的税负较传统燃油车降低58%,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

不断提升绿色税收征管质效,强化生态保护约束机制

广西税务部门坚持系统观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统筹推进各项绿色税收征管措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绿色税收征管效能。一是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简并申报。广西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部署,于2021年6月1日顺利完成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工作,使表单数量减少2/3、数据项减少1/3,让纳税人办税更便利。二是探索砂石行业资源税治理新模式。针对《资源税管理证明》取消后,砂石资源税出现的抓手失效、征管失灵、容易引发执法风险等新问题、新挑战,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以数治税”新模式,主动融入地方“数字政府”建设,依托地方政府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规划和投入,推动砂石行业监控平台建设,实现“以电(票)控税”向“以数治税”转变、“事后监管”向“事中监管”转变、“间接计量”向“直接计量”转变。三是加强对区内港口、码头、堆场等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对不适用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的情形,科学合理制订抽样测算方法,为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税征管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加强车船税税源管理、车现金类税费征缴风险管理,减免税管理、退税管理及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进一步防范车船税征收风险。

积极推进绿色税收协同共治,努力构建协税护税网络

广西税务部门坚持服务地方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广西税收保障条例》,紧密依靠地方政府,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以绿色税收为连接纽带形成多部门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如在砂石资源管理中,选择资源富集区成立由政府办牵头、多个部门抽人组成的砂石开采联合执法大队,统筹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职能权限,加强对砂石开采企业现场的日常巡管、评估核查和联合执法,统一处理砂石资源税征管中出现的问题,实现由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向多部门“联合作战”的转变。同时加强政府部门间涉税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主管部门的证件发放、资源储备、资源种类等情况,掌握企业砂石出货数量,税务机关每月终比对监控数据,辅导纳税人足额申报缴纳资源税,以“源泉控管”带动税收增长。

在做好水资源费改税摸底调研中,广西税务部门联合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对广西水资源开展摸底调研,对本地区水资源情况、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采取召开改革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联合调研,组织召开省、市、县三级财政、税务、水利部门和用水企业、典型行业、基层政府等参加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水资源税费改税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