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贺州市市场主体报送公示2023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在贺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填报年报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度报告时间

年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3年度年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相关要求

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实行年报“多报合一”,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报送。

海关管理企业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取得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皆要认真履行年报责任,做到应报尽报。

大型企业还需填报是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

四、年度报告方法和步骤

市场主体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年报填写操作手册”(http://gxqyxygs.scjdglj.gxzf.gov.cn/nb/user_register/registerAction!operation_manual.dhtml),也可就年报具体内容电话咨询对应部门(联系方式详见第六点)。

市场主体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五、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对报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市场主体未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一)“多报合一”相关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1.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咨询电话:0774-5137785。

2.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权益管理科,咨询电话:0774-5123577。

3.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参保和稽核科,咨询电话:0774-5123338 。

4.贺州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科,咨询电话:0774-5123502。

5.贺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咨询电话:0774- 5136160。

6.贺州海关综合业务科,咨询电话:0774-5697395。

7.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外汇管理科,咨询电话:0774-5262323。

(二)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1.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74-5137785。

2.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74-5136479。

3.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74-8838516。

4.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74-8981656。

5.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74-7891370。

6.昭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74-668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