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贺州市税务局)特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贺州市税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人员情况包括:分管局领导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安排1名专职和1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贺州市税务十分注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设,贺州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新闻发布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形成了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网站平台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制度处理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强有力。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贺州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精心组织,落实机构人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工作。2019年以来,贺州市税务局重点围绕税收政策、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更新和维护工作,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按时更新信息,全年累计更新152条,让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能够及时高效获得最新的政策,有效提升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贺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贺州市频道和贺州税务微信订阅号。为了加强与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沟通交流,贺州市税务局在2019年将贺州税务微信服务号升级为订阅号,信息推送量得到明显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点击量、阅读量和转发量均有提升,有效发挥了新媒体力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贺州市税务局通过在绩效管理考评中单独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专题实现有效管理,压实了责任、激活了活力、发挥了效能。在社会评议方面,贺州市税务局通过在税务网站发布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果公示,有效推进了社会评议工作。通过在税务网站开始局长信箱、在贺州税务订阅号设置纳税服务质量回访栏目等形式,有效推进了贺州市税务局关于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情况(包含贯彻2019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贺州市税务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及时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公共财政、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共事业、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好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9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4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理解不深,执行不够顺畅,导致极少部分信息存在迟发布、漏发布等情况。二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到位,目前贺州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基本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开展相关工作。下一步,贺州市税务局将加强与广西税务局的沟通,尽快完成市本级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建设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贺州市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