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来办发〔2017〕93号)、《来宾市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来法治办发〔2023〕2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八五”普法工作,包括“八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检查督导、考核总结。负责对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司法局等单位的普法联系工作。负责宪法、民法典、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健全纳税人缴费人服务投诉机制。制作相关宣传产品,创新税收普法方式方法,把普法宣传贯穿纳税服务过程等工作。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

二、办公室负责牵头把普法贯穿精诚共治全过程,加强与外单位联系,推进部门协作和社会协同,积极推动税收法治宣传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学法课堂等,提高社会各界对税收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三、法制科负责牵头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中对税收执法责任制方面的工作要求,推动司法协助,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进行普法,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机制制度。大力宣传和落实部门权责清单,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创新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符合条件适用“首违不罚”的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四、法制科及各税费管理科负责在重大税费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机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按要求及时提供主管税费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调整情况,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解读工作等,提出相应宣传需求,提供相应宣传素材。

五、法制科、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推动把公民税收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

六、纳税服务科负责牵头把普法贯穿精细服务全过程,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中加大税费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力度。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的相关事项。深化办税缴费公开,加大对依法诚信纳税缴费典型的宣传推介力度。

七、所得税科负责在国际合作等税收共治过程中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八、财务管理科负责落实“八五”普法工作经费,并对普法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实施检查。

九、督察内审科负责税收执法监督方面的工作。

十、人事科负责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学习宣传 《公务员法》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税务系统内税务人员法治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税务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持续加大税务人员法治培训力度,协调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费法律知识、监察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积极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税务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强化案例警示教育,促进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税。

十二、稽查局牵头负责把普法贯穿精确执法全过程和把普法贯穿精准监管全过程,负责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中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方面相关的工作要求,在落实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推行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三、信息中心负责宣传 《网络安全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