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征收事项通知)
兴宾税税通〔2025〕3110001号
广西银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00557246956P)
事由: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事项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第1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6号公告修订)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经审核,发现你(单位)开发的海鑫·华庭苑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申报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申报,逾期仍不清算申报,符合核定征收条件,拟决定对你单位开发的海鑫·华庭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
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