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山市税务局联系(地址:合山市人民中路379号,邮编:546500,联系电话:0772-8917625,电子邮箱:hssw7618@163.com)。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自治区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保障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在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合山市版块和合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及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及来宾市税务局的税收政策及本局的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公开共计251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全面规范了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形成条理清晰、责任明确的链条式管理。2022年我局未收到各类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局内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自查评估。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税务网站建设。我局网站的信息发布主要依托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来宾市合山市版块和合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按照自治区的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统一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安排专人定期对信息公开版块进行维护,抓好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推进新媒体信息建设。我局未开设有新媒体账号,在来宾市税务局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积极向来宾市税务局建设的“来宾税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投稿,2022年,我局累计在“来宾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发稿39篇,集思广益发挥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的速效与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对不按规定落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将给予绩效扣分处理,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合山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圆满完成工作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提高等。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将进一步落实相关举措持续改进:一是完善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及时全面公开行政许可等政府信息。二是加强部门及信息公开队伍协调,保持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信息公开内容准确、细化。强化税务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提高税务政务公开水平。三是提升站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压实责任,提升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内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